根据CNAS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队伍的稳定和人力能力,要求: 1、ISO9001认证中心具有两个以上专业审核员的项目,同一审核员不得被安排连续两次对同一企业进行审核;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结合认证项目、大型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组长最好由ISO9001认证中心各业务主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分支机构的这类项目初审和再认证应安排一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与审核; 3、ISO9001认证机构的计划调度员应该每月提出总体审核计划,由审核部门组织技术部门、市场部门、客户服务部门参加T行审核,安排评审; 4、审核组安排后必须先通过传真征求组织意见,经组织同意后才能向组长下达任务书; 5、不能以企业点名某人去审核作为人员安排的理由; 6、按CNAS要求每年至少安排对每一审核员的一次审核现场见证。见证应由高级审核员和认证中心技术主管以上人员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