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SO9000认证标准族中,ISO 17021:2006标准是对进行第三方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要求,它替代ISO导则62和导则66,与其相比,它增加了以下新内容: 1、明确了第三方认证(即ISO9000认证公司)的六项原则,即公正性、能力、责任、公开性、保密性、对投诉的回应; 2、承认利益冲突的潜在可能,提出了维护公正性委员会的责任和权力;要求认证机构的最高管理者作出可公开获得的声明;要求认证机构不能将审核包给咨询机构、不能向客户提供内审、要记录人员有关咨询的记录、要申请方提供ISO9000认证咨询的有关信息。 3、规定了导致产生确保指派具备能力的审核组的过程的要求,包括能力分析、决定接受客户的理由的记录,对甲请评审、审核、认证决定及机构管理和决策人员的能力要求; 4、对ISO9000认证审核的策划、实施、报告和决定的要求,包括审核方案策划、一阶段、二阶段、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的审核目的和重点。要求认证机构对每一个项目的一个认证周期的不同审核阶段作出安排,要求至少有一部分审核的一阶段在客户的现场进行;要求认证决定要考虑其他信息。要求监督审核至少12个月进行一次;要求再认证及客户的纠正措施要在上一认证周期证书有效期到期前完成。规定了有效审核所需要的时间要求; 5、对ISO9000认证授予、暂停、撤销的"可公开的信息"的提出了要求; 6、提出了电子化审核、高级复评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7、对认证机构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