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应建立ISO14000认证记录控制的相关文件化程序,并规定对记录的控制。 二、对ISO14000认证记录的要求: 1、记录的内容: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对涉及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酌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2、记录的管理,易于查找,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妥善保存,并针对不同的记录规定不同的保存期限。 3、进一步强调保存记录的重要性,在组织自我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及组织实施内审或接受外审时,环境记录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有力的证据,客观反映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以及对ISO14000认证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和法律法规的符合程度。 三、ISO14000认证标准涉及的记录可包括以下内容: 1、重要的环境因素清单; 2、有关法律与其他环境要求的清单; 3、ISO14000认证的相关培训记录; 4、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记录; 5、信息交流的记录; 6、检查、维护与校准记录; 7、有关相关方交流的信息及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流的决定; 8、偶发事故报告; 9、应急准备和试验记录; 10、投诉记录及处理的结果; 11、审核的记录; 12、管理评审报告; 13、环境会议记录; 14、环境表现的信息; 15、对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的记录; 16、有关供方与承包方的记录。 |